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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要趁早,10种隐疾让你丧失投保资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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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昨天的话题,咱们继续说说另外7个隐疾是什么!

四、肝功能异常买保险遭延期

南宁的李先生经营一家食品加工厂,最近,在一位做保险的朋推荐下,决定购买一份保额超万元的保险计划,保险公医院做体检,体检结果出来,发现他的肝功能异常,指标超过标准数值的3倍多,保险公司于是通知李先生,决定延期,观察观察再说。李先生说,那是他一直在吃减肥药的副作用,没想到保险公司居然不“保”了。

肝功能异常的危害:

肝功能异常是指当肝脏受到某些致病因素的损害,引起肝脏形态结构的破坏和肝功能的代谢异常;如果损害严重而且广泛(一次或长期反复损害),引起明显的物质代谢障碍、解*功能降低、胆汁的形成和排泄障碍及出血倾向等肝功能异常改变,称为肝功能异常。

造成肝功异常的原因不一。当肝炎患者体内的病*数量比较多,而且复制比较活跃,对患者肝脏的损伤比较严重。肝脏是人体重要的代谢解*器官,当肝脏功能受到破坏,很多功能无法正常运行。

加费或拒保理由:

由某保险公司的核保统计数据显示,肝功能异常居加费“排行榜”的第4位,因此这类人群还是蛮多的。肝功是保险体检必检的一种项目,主要通过验血,检测ALT(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GGT(谷氨酸肽酶)这3项指标。如果指标都高的话,说明肝功异常,一般就要加费了;如果高到3倍以上,就延期,暂不承保;如果高达10倍,或者乙肝发展成小三阳、大三阳,可能就没机会参保了。

五、血压太高遭拒保

张先生今年42岁,血压高多年了,由于坚持吃降压药,所以,血压一直保持在稳定数值上。最近,他决定去买一份健康险保险,结果被保险公司拒保了。他不理解问道,我没有发展成病,咋就不给保了?

血压高的危害:

血压高是最常见的一种慢性病,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特征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是心脑血管病最主要的危险因素,脑卒中、心肌梗死、心力衰竭及慢性肾脏病是主要并发症。还是造成以下病痛的元凶: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律紊乱、脑部供血不足、脑梗塞、脑血栓、脑出血、肾脏蛋白尿、肾炎、慢性肾衰、视力下降、眼底出血、白内障、失明、多脏器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加费或拒保理由:

不少人到了中年,患上或轻或重的血压高,当身体出现这情况后,如果想投保住院医疗或重疾等健康类保险的话,保险公司多数会要求体检,并从检查结果再评估做出核保结果。如果只是轻微血压高也许能顺利通过,但稍重一些者则要根据血压高程度核保,其结果主要有除外责任承保、加费承保、延迟承保或拒保。同时,也不排除对于血压高引起的事故作除外责任承保。

六、血尿,也要加费

张女士,今年30岁,外企白领,目前正享受单身生活,唯一担心父母和自己健康问题,于是通过一位朋友,想买一份健康保险,稍带有一定的投资功能。她递交投保申请书时,正好被抽到要体检,于是跟朋友一起去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显示“血尿”,保险公司决定加费20%承保。

血尿的危害:

血尿是指离心沉淀尿中每高倍镜视野≥3个红细胞,或非离心尿液超过1个或1小时尿红细胞计数超过10万,或12小时尿沉渣计数超过50万,均显示尿液中红细胞异常增多,是常见的泌尿系统症状。

血尿的原因很多,有泌尿系统炎症、结核、结石或肿瘤、外伤、药物等等。轻者仅镜下发现红细胞增多,称为镜下血尿;重者外观呈洗肉水样或含有血凝块,称为肉眼血尿。通常每升尿液中有1mL血液时即肉眼可见,尿呈红色或呈洗肉水样。近年来,无明显伴随症状的血尿有增多趋势,大多为肾小球性血尿。

加费或拒保理由:

寿险核保人员介绍,血尿是寿险体检必做的一个项目,血尿不是一种疾病,而是一种现象,寿险医学不会诊断血尿背后的疾病是什么,只看它显示的异常指标。血尿既可能是肾结石,或者肾小球发炎,也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尿*症。尿*症就是由慢性肾小球肾炎导致的,而它们初期的表现就是血尿。所以,保险公司会根据血尿的严重程度,做出不同的加费决定,甚至延期承保。

七、查出糖尿病保单复效不了

王先生7年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大病医疗保险,还附加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年他没有交费,保单失效。年底王先生想重新交费,让保单重新生效。保险公司要求他做体检,结果查出王先生患有糖尿病,于是拒绝王先生保单复效的申请。王先生想知道,保险公司拒绝复效是否合理?

糖尿病的危害:

糖尿病是一组以高血糖为特征的代谢性疾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多饮、多尿、多食和体重下降(“三多一少”),以及血糖高、尿液中含有葡萄糖(正常的尿液中不应含有葡萄糖)等。由于以米饭、面粉(碳水化合物)为主的饮食结构,亚洲人(特别是东亚)更容易患糖尿病。

糖尿病可引起多种并发症,导致各种组织,特别是眼、肾、心脏、血管、神经的慢性损害、功能障碍。严重者,还可引发神经病变及微血管病变,而微血管病变可致勃起功能障碍(阳痿)及伤口难以愈合,可导致下肢坏疽,患者不得不截肢。

加费或拒保理由:

保险核保人员指出,年全球约8.3%的成年人患有糖尿病,全球约有3.82亿成年人患有糖尿病,导致约万人死亡,平均大约每6秒钟就有1人死于糖尿病。预计到年,该病患者人数预计会上升至5.92亿。糖尿病是一种典型的“富贵病”,具有不可逆性,只要一经诊断,就不可能承保他的重疾险了;而有血糖代谢异常而没发展到糖尿病,可酌情加费承保。

当客户的保单失效后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根据客户当前的情况,可要求其体检,并依据体检状况,允许复效与否。在此案中,王先生在保单失效期间罹患了糖尿病者,保险公司可拒绝其保单复效。所以,要提醒客户的是,人不可能知道风险何时来到,已经拥有保单的客户要连续交费,切莫轻易让保单失效。

八、乳腺有包块买保险遭除外

孔女士今年36岁,国企宣传干事,工作稳定,生活惬意,最近经朋友推荐,想买一份保险“护身”,在体检当中,查出她乳腺有包块,于是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把乳腺癌的责任除外。

乳腺肿瘤的危害:

乳腺癌是发生在乳腺腺上皮组织的恶性肿瘤。乳腺癌中99%发生在女性,男性仅占1%。伴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女性乳腺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年龄越大患乳腺癌的风险越高,长期在高强度压力下生活、摄入过多的高热量食物是导致乳癌的因素。

原位乳腺癌并不致命,但由于乳腺癌细胞丧失了正常细胞的特性,细胞之间连接松散,容易脱落。癌细胞一旦脱落,游离的癌细胞可以随血液或淋巴液播散全身,形成转移,危及生命。目前乳腺癌已成为威胁女性身心健康的常见肿瘤。

加费或拒保理由:

寿险核保人员指出,乳腺增长,乃至出现乳腺肿瘤(包块),并不是导致乳腺癌的必然因素,也可能是良性纤维瘤。但是,早期乳腺癌往往不具备典型的症状和体征,不易引起重视,常通过体检或乳腺癌筛查发现。总而言之,患有乳腺肿瘤的人有较高的几率发展成乳腺癌患者,保险公司出于风险的衡量,往往把它列为除外责任。

与乳腺肿瘤相似的女性疾病是子宫肌瘤,年轻时患上这种疾病的非常少,而进入中年患上这种疾病的概率大大增加。因此建议女性朋友,趁年轻的时候购买最好,因为这时保费较低,也易于以标准体承保。

九、“烟*”买保险加费4成

刘先生是一家IT公司的技术骨干,今年35岁,却有20年的“烟龄”,平常一天一包烟,工作忙压力大时要吸两包。最近觉得有胸闷头晕,怕有什么事连累家人,所以想买一份商业保险。在保险公司,他如实告知了自己吸烟的情况,保险公司安排他做了体检,并填写几份有关健康、生活习惯的表格。之后保险公司表示同意承保,但要加保费,寿险加20%,重疾加40%。

吸烟的危害:

吸烟者患肺癌的危险性是不吸烟者的13倍,死亡率比不吸烟者高10~13倍;吸烟也是许多心、脑血管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吸烟者的冠心病、高血压病、脑血管病及周围血管病的发病率均明显升高。

同时,高血压、高胆固醇及吸烟三项具备者冠心病发病率增加9~12倍。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数中的30%~40%由吸烟引起,死亡率的增长与吸烟量成正比;吸烟者发生中风的危险是不吸烟者的2~3.5倍;如果吸烟和高血压同时存在,中风的危险性就会升高近20倍。

另外,吸烟是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慢性气道阻塞的主要诱因之一。吸烟者患慢性气管炎较不吸烟者高2~4倍,且与吸烟量和吸烟年限成正比例,患者往往有慢性咳嗽、咯痰和活动时呼吸困难。

加费或拒保理由:

保险核保工作人员介绍,吸烟不但危害吸烟者自身的健康,而且也危害身边人(“二手烟”)的健康。经验数据显示,当一个人一天一包烟(20支),连续吸20年,患癌的几率骤然加大,风险系数非常高。所以,在国外用“40支·年”来衡量吸烟者的健康情况(一天一包、20年烟龄=一天两包,10年烟龄)。

在国外,包括香港,由于生命表的数据完备,所以把投保人士分为吸烟者与非吸烟者,前者的费率比后者高。但在国内还没有区别吸烟者与非吸烟者来投保,但在核保时会参考其他体检指标加以区别。投保时若不如实告知,一旦出事是不予理赔的。

十、案例酗酒身亡保险公司拒赔

年,云南安顺钟女士为丈夫在某保险公司投一份终身寿险,每年按约定交纳保险费。2年12月,她丈夫和朋友饭后乘车途中突发呼吸困难昏厥,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钟女士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依据法医的鉴定,死亡是由饮酒过量后吸入呕吐物窒息造成。保险公司又经调查发现,死者生前长期酗酒成瘾。根据投保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因酗酒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免除责任,因此不予理赔。

酗酒的危害:

现代医学证明:酗酒、熬夜、吸烟这三大不良生活被认为是引起、诱发、恶化应激类疾病如2型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如甘油三酯高等)、痛风等疾病的元凶。根据人类衰老(被氧化)时间表,肝脏应该是在70岁以后才开始衰老。而长期酗酒的直接后果,直接损伤肝脏,肝脏组织开始结成硬痂,当损伤不可逆时,肝脏会逐渐硬化。

加费或拒保理由:

核保人士指出,如上所述,酗酒者的寿命一定会大打折扣,风险大大增加。保险公司一般把它列入除外责任。即被保险人因酗酒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若在投保时未据实告知,一旦出事,依照保险法告知义务的规定,解除合约,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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