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爱心大使 http://www.txbyjgh.com/axhd/m/2085.html年10月13-14日,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年会在厦门召开,本人参加了《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孕龄女性临床管理共识》解读发布会,现将内容分享给大家。
重点专家共识内容如下
育龄女性无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甚至代偿期肝硬化,均可正常怀孕。计划怀孕的慢性乙肝女性,应选择服用替诺福韦这种乙肝抗病毒药物,因此药对胎儿无不良影响。慢性乙肝患者如有母乳意愿,可进行母乳喂养。下面进行细致解读。
孕前检测乙肝五项指标的结果和能否怀孕?
乙肝五项也称为乙肝两对半,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表面抗体(抗-HBS)、e抗原(HBeAg)、e抗体(抗-HBe)、核心抗体(抗-HBc)。
HBsAg阳性者需进行肝功能、HBVDBA、B超等进一步检查,以确定乙肝是否活动,对疾病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
HBsAg阳性者,进行进一步检查,如果发现HBVDNA阳性、ALT(转氨酶)异常、排除其他因素者,ALT(转氨酶)在正常值2~5倍,可正常妊娠,妊娠期定期检测肝功能,随时启动抗病毒治疗。
ALT在正常值5倍以上或肝硬化者,应立即抗病毒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妊娠。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怀孕期间如何应对?
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应于怀孕中期抽血检查HBVDBA,依HBVDBA监测结果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HBVDNA≥2X10^6IU/mL的,应在妊娠24-28周开始接受替诺福韦或替比夫定抗乙肝病毒治疗,分娩前复查HBVDNA,根据HBVDNA水平决定产后是否需继续服药。
HBVDNA<2X10^6IU/mL的,可继续观察,不用服药。
服药乙肝抗病毒药物治疗过程中意外怀孕者能否继续怀孕?
需根据所用乙肝抗病毒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能继续怀孕,还是需要终止妊娠。目前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口服抗病毒药物包括恩替卡韦、替诺福韦、聚乙二醇干扰素,并在临床广泛使用。
1.替诺福韦对妊娠无影响,可继续妊娠。因此,计划怀孕的慢性乙肝女性,应选择服用替诺福韦这种乙肝抗病毒药物,因此药对胎儿无不良影响
2.服用恩替卡韦治疗者也不需要终止妊娠,换用替诺福韦治疗后继续妊娠。
2.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的患者则需要终止妊娠。
注意:肝硬化且准备要孩子的患者,最好选用替诺福韦进行抗病毒治疗。
关于母乳喂养
未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物的母亲,新生儿接受规范的联合免疫之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怀孕期间为预防母婴传播而服用乙肝抗病毒药物的母亲,分娩后停药者,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分娩后正在服用抗病毒药物的母亲,暂时不建议母乳喂养。服用替诺福韦的母亲,因替诺福韦在乳汁中药物含量低,毒性有限,如有母乳意愿可进行母乳喂养。
母乳期间出现乙肝活动者,需进行抗病毒治疗,应停止母乳喂养。
关于乙肝疫苗
新生儿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单位(乙肝疫苗),同时注射重组酵母乙肝疫苗方案。如第一针没有注射,应在3个月内尽快补打第2针,第3针仍在6个月龄时候注射。如果第一针超过3个月,应尽快接种第2针疫苗,并至少间隔2个月后再接种第3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