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灿坤B缩股获厦门投资促进局同意
闽灿坤B(200512)公告,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地位,保护投资者权益,改善公司运营体制及财务结构,以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11.12亿元减少至1.85亿元,已于9月18日获得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初步同意。公告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债权人可自9月19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缩股减资”方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1.12亿股为基数,按6:1的比例对实施缩股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缩股。实施缩股减资后,公司总股本(即注册资本)将由11.12亿股(元)减为1.85亿股(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审批工作的通知》,公司本次缩股减资事项经商务部授权机构厦门市投资促进局审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