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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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1 0:57:00

当前慢性乙肝治疗处于艰难的攻坚阶段,尚无取得实质性突破,药物种类繁多,治疗经费昂贵,但是远期疗效非常有限,患者无论通过怎样的治疗,都无法获得持之以恒的永久性疗效。但是并非所有治疗均不可取,如果治疗时机得当、用药准确、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可以获得积极效果,对于延缓病情进展,阻断肝硬化、肝癌进程有明显作用。因此,治疗乙肝、丙肝必须采取务实、理智的正确措施,防止病人走弯路,花冤枉钱。在采取确定具体的治疗方案之前,应该仔细权衡病人年龄、经济状况、病情严重程度、可能的治疗应答程度(抗病*疗效)以及潜在的不良事件与并发症。对于肝功能处于代偿阶段的乙肝患者,只要乙肝病*复制指标为阳性,除患有禁忌症或先前治疗无应答者,可选用α-干扰素作为初始治疗。因为干扰素是全世界公认的治疗方法之一,也是乙肝抗病*治疗的首选药物。在考虑选择何种药物作为一线治疗的时候,不仅要考虑长期的安全性与疗效,同时也要考虑病人承受的费用以及病人的意愿,医患双方需要沟通和积极配合。

慢性乙肝患者采取具体的治疗方案可根据以下具体情况来区别对待:

(I)ALT(谷丙转氨酶)升高的HBeAg阳性(大三阳)、病情处于代偿期的乙肝患者在治疗前应注意观察是否会发生自发性HBeAg至抗HBe的血清学转换(大三阳转换为小三阳),观察为3-6个月,也就是说乙肝患者发现转氨酶升高时,应该先密切观察一段时间,不要仓促用药,因为有一些患者会出现病*自然转阴,观察一段时间后,如果未能达到自然转阴者,应该采用抗病*治疗。

(II)对于符合慢性乙肝诊断标准的患者应进一步做肝脏活检检查,看看患者肝组织学特点,炎症、肝纤维化程度,以决定采取何种治疗方案。

(III)对于非活动性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应每6~12个月随访1次肝脏生化学指标,因为在多年的静止期之后肝病可以出现活动。我国多数乙肝病*携带者中实际上不少人已经是慢性乙肝患者,他们虽然肝功能检查正常,但是乙肝病*复制指标为阳性,肝组织检查炎症处于2级以上,一部分患者肝纤维化程度达到3-4级。

(IV)HBeAg阳性(大三阳)慢性乙肝的治疗

ALT超过正常值上限两倍以上,肝活组织学检查提示为中重度肝炎,这些患者应考虑治疗。代偿性乙肝患者应推迟3-6个月治疗,以判断患者是否会发生自发性HBeAg血清转换(大三阳转换为小三阳)。如果依然未能自然阴转者,可以采用抗病*治疗。治疗可能会获得病*学、生化学或组织学应答,也可能改善临床结局,例如阻断肝硬化发展过程等。

ALT持续正常或升高(2倍正常值上限),这些病人不应治疗。对于出现alt波动的病人可以做肝活检,若是存在中度或重度坏死性炎症反应可考虑抗病*治疗。span=""

ALT超过正常值上限两倍以上的儿童,若ALT水平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两倍达6个月以上则考虑治疗。

HBeAg阴性(小三阳)慢性乙肝(血清HBVDNA持续升高,ALT大于正常值上限两倍或肝活检提示中重度肝炎)应考虑治疗。

广慈中医认为慢肝在中医治疗上注意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原则。病是反映疾病全过程的整体属性,特征规律概念;证是反映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或瞬间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概念。“有病始有证,有证必附于病,若舍病谈症,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诊断上既要重视病,又强调症,更加注重二者的结合。从病理上看,湿热型、瘀血型、脾虚型、肾虚型、患者有着显著不同的组织学改变;以免疫水平看、肝郁、湿热、虚证血、血瘀等证型虽然都有细胞免疫功能低下,体液免疫功能增强的表现,但各型之间仍有明显差异;从病*标志物看,血瘀型、湿热型多表现为重型感染,脾虚型则表现为恢复型。在用药上应集中体现在整体调控与特效方药的结合上,特效方药贯穿着整体调控,整体调控基于方药的独特功能,二者相互贯通,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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