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菊梅医生
作者:菊梅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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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育龄期女性慢性乙肝病*感染者是否需要抗病*治疗,选用什么样的抗病*药治疗都是非常实际的问题。育龄期女性处在特殊的生理阶段,乙肝抗病*治疗必然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于,除了需要考虑药物的疗效外,还需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故而治疗方案的选择需要两者兼顾。
1是否需要抗病*治疗?
如果肝功一直正常,血清转氨酶从来就没有高过,那么无论血清HBVDNA有多少,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这种情况都不需要抗病*治疗。这种情况属于乙肝病*携带,平时注意生活调养,作息有规律,不要饮酒,保持心情舒畅,遵医嘱定期复查就可以。血清转氨酶主要指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三阳”和“小三阳”不是正规医学术语,而是民间俗语。“大三阳”是指表面抗原阳性、e抗原阳性和核心抗体阳性,“小三阳”是指表面抗原阳性、e抗体阳性和核心抗体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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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需要抗病*?
如果肝功偶尔有过异常,血清转氨酶升高也不多,这种情况需要注意复查,缩短检查时间,增加检查频次,1~2个月复查一次。如果连续复查半年以上血清转氨酶不再升高,则继续观察,不急于抗病*治疗,可延长复查时间,半年或一年复查一次;如果在定期复查的过程中发现转氨酶再次异常或反复异常,那么,无论有无自觉症状,无论转氨酶升高是多少,只要经济条件允许,都建议积极抗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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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哪种抗病*药物治疗?
如果符合抗病*治疗指征,需要根据婚育要求选择抗病*药。如果2~3年内不考虑结婚或考虑结婚但不考虑生育,这种情况下药物选择的余地就大一些,任何一种抗病*药都可选择,包括干扰素和核苷类药物。建议赶在婚育之前,选择一次聚乙二醇干扰素或普通干扰素抗病*治疗,因为干扰素为有限疗程,一般为1年或2年,其e抗原/e抗体的转换率(即“大三阳”变成“小三阳”的比率)远高于核苷类药物,且具有免疫调节、预防肝癌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干扰素有致畸作用,婚后使用干扰素会存在更多不确定因素。当然,在使用前需排除禁忌证。
如果近期考虑婚育,可选择富马酸替诺福韦酯或替比夫定抗病*治疗,二者均为妊娠B级药,现有临床研究均未发现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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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治疗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1、定期复查:复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观察疗效,二是观察副作用。其中,更重要的是观察副作用。评价疗效的指标主要有肝功、HBVDNA载量、表面抗原、e抗原和e抗体水平。抗病*治疗的根本目的是稳定肝功,所以肝功正常是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再追求HBVDNA和e抗原转阴以及业内所说的“临床治愈”,但切忌盲目追求表面抗原转阴。任何药物都有副作用,复查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观察药物的副作用。例如,用干扰素者需要密切观察血常规和肝功,用替诺福韦者需要密切观察肾功和血清钙磷水平,用替比夫定者需密切观察肌酸激酶水平。医生需要根据复查结果,评价药物的副作用,做出是继续维持治疗还是需要调整治疗的抉择。患者必须严格遵医嘱,不可自行其是。
2、坚持用药
乙肝抗病*治疗是一个漫长过程,即使用干扰素治疗,疗程也在一年以上。一旦选择了抗病*治疗则需要坚持到底,不要半途而废。干扰素副作用比较大,万一坚持不下去,可在医生指导下停药或换用核苷类药物治疗。但如果是用核苷类药物抗病*切不可以擅自停药或换药,擅自停药或换药的后果是肝炎复发、耐药形成。
3、必要时产科就诊
如果出现停经,应及时到产科就诊,明确有无怀孕。若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孕妇和家属应充分和医生沟通,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再考虑是否继续妊娠,如考虑继续妊娠应换用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等妊娠B级药抗病*治疗;如果是用恩替卡韦或阿德福韦过程中怀孕,也应更换为富马酸替诺福韦酯等妊娠B级药抗病*治疗,并在产科医生的指导下完成整个妊娠过程直至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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