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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0 18:58:00

有些人可能会说,保险是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我们买了一份保险,保障责任看不见摸不着,只有一纸合同,可能要到几十年以后才能发生理赔。

如果那时候发现我们买的这份合同用不了,被拒赔了,肯定是谁都不希望发生的。

所以我总结了几个保险常见的拒赔原因,和一些现实的司法案例,做成一个系列专题跟大家一起分享,每一篇文章分析一个拒赔的原因,从源头杜绝保险拒赔的风险。

一、拒赔原因:没有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四类保障型保险,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寿险,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健康都有要求。

意外险对健康的要求最宽松,其他3个险种都比较严格,按照严格程度排列: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意外险

投保之前保险公司会询问客户之前的身体状况,有没有异常指标,比如有没有高血压、糖尿病、肝炎、结节、息肉、心脏疾病之类,问到的地方我们都需要如实回答。

现在人们的健康意识变好了,基本都会去体检,有些不医院检查,这些数据都会被记录在医保系统里。

以后如果买的保险出险了,保险公司就会去调查这些记录,查看过往是否已经有过此类疾病的症状或者是否进行了如实告知。

二、健康告知的原则

我国保险健康告知的原则是询问告知,也就是问到的就要回答,没问到的就不需要回答。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没有确诊的不答。

有7成保险拒赔的原因都是因为客户投保之前没有进行如实告知而被保险公司拒赔。

在我接触到的客户中,很多人会说:我这个问题没事,医生说不用治。那我们是不是就不用告知了呢?

答案显然是:必须告知!

有很多体况异常的问题,比如说小三阳、胆囊息肉、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血等问题,医生会告诉我们这个没事现在不用治疗。

这个时候我们会觉得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没当回事,投保的时候觉得自己身体很好,也就没告诉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以后理赔的时候就会成为引起理赔纠纷的隐患。

因为医生在诊断病情的时候是看的当下这个情况对身体的影响,有没有必要进行干预治疗。

而保险公司的核保看的是未来几年、几十年这个异常指标可能引起的疾病。

比如现在很高发的甲状腺结节,因为结节有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自己消失了,最严重也有可能会恶化成癌症。这个都是不确定的。

当医生看到检查报告时候,如果说这个结节现在只有一点,形态也比较规则,没有血流情况,没有任何恶化的症状,那大部分情况医生都是让我们先不用治疗,做好观察就可以了。

但是在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看就不一样了,甲状腺结节有5%-15%的几率会恶化成甲状腺癌,现在不需要治疗,不代表几十年以后还是这样,也有可能过个几年几十年就恶化了。

医生看病看的是当下,保险核保看的是未来,两者立场不一样。

所以不管医生觉得这个问题有没有治疗的必要,保险公司问到了,都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三、如果出现拒赔了,我们之前交的保费怎么办?

有两种情况:

1、因为过失没有健康告知,自己不知道要进行健康告知,不是故意欺骗保险公司,主观非恶意的,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解除合同,退还已交保费。

2、故意隐瞒病情,恶意骗保的情况,解除合同,且保费不退

因为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导致的拒赔案例:

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徐某在年1月25在苏州美新门诊部参加了单位的体检,体检报告显示徐某家“甲状腺弥漫性增大,甲状腺峡部结节、甲状腺双叶结节”,(徐某称未领取体检报告,不知道体检结果)

年3月徐某在其所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仅告知血糖升高,后保险公司要求其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并因血糖升高,对其加费承保。但是此次体检并没有对甲状腺进行检查。

年9月徐某确诊甲状腺癌,保险公司以其未如实告知甲状腺结节的原因而拒赔并解除保险合同。

至年,一审、二审均判保险公司胜诉,解除合同,退保险费

四、两年不可抗辩

有些人可能会说,保险买了只要超过了2年,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就算我没有进行健康告知,只要2年之内不出险就没事了。

这种说法的出处是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有些保险从业人员可能自己对这个条款都不太清楚,觉得只要投保超过2年,保险公司就必须赔,进而误导客户隐瞒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投保。

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十九起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个案例:《陈某诉平安人寿乐山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就涉及到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法院认为: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看,”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前提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后被保险人新发生的保险事故。

在实际理赔的情况里,这种想通过2年不可抗辩期来的理由来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大概率会拒赔。

就算通过法院进行诉讼,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也并不能保证%胜诉。官司有可能会赢,还有可能会输,严重的最后不但赔偿没有拿到,反而还要倒贴几年的保费,得不偿失。

两年不可抗辩拒赔案例:

两年不可抗辩虽然是基于对投保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也不是免死金牌,不能滥用该条款。

希望每个人都能正确的拥有保险,买好保险,买对保险。

我是保险经纪人洪伟,有任何保险方面的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或者扫描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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