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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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0/18 22:48:00

用人单位检查乙肝项目

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

被诉后赔礼道歉并赔钱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公民入职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的检测,也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然而,上海一家公司在招聘时不仅要求检查乙肝项目,还因为求职者是乙肝携带者而拒绝录用。亿友公益帮乙肝携带者联系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求职者把这家公司告上法院,被诉后公司书面道歉并赔钱元。案情回放

去年9月,张志(化名)在网上看到上海某公司招聘机械工程师,便投递了简历应聘该职位。在经过该公司的面试后,该公司表示录用张志,并且还和他谈好工资为每月元。于是张志便辞去了原有的工作,按约定的时间到该公司进行了报到。报到后该公司的人事主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为“乙肝表面抗原”。

当张志将“乙肝表面抗原”的体检结果交给该公司的人事主管后,人事主管很大声、很惊讶的宣读了他的体检结果。此后,该公司总经理也得知了张志的体检结果是乙肝阳性,便让张志再去体检乙肝五项和肝功能。张志将肝功能正常和乙肝“小三阳”的体检结果交给公司总经理时,得到的结果是因为他有乙肝“小三阳”,所以公司不能录用他。张志多次找到该公司的相关领导强调按照国家规定他是能够正常工作的,但是最终他还是被拒绝。

维护权益

“原本以为可以在该公司顺利入职的,但没有想到因为乙肝的问题而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张志说,事情发生后他感到非常的郁闷。因此,张志联系了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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